被大11岁女友拉黑的第3天:我蹲在垃圾桶旁,翻出她不要的口红


凌晨四点的便利店,我对着热好的关东煮发呆。手机屏幕黑了又亮,那个存了三年的备注,现在点开只剩红色感叹号。她总说我记细节的样子像个傻子,可此刻我连她爱用的卫生巾品牌都记得,却记不清她提分手时眼里的冷漠。

我们相差11岁,第一次带她回家时,我妈把茶杯摔在玄关:“她能给你生儿子吗?”我攥着她的手梗着脖子喊:“她穿37码的鞋,内衣是75B,每月5号会肚子疼得掉眼泪,这些你们知道吗?”后来我爸用拐杖打断我的肋骨,她躲在卧室哭着擦我背上的血,说“我们会好的”。

昨天路过她住的小区,看见垃圾桶里躺着我送的YSL小金条——她曾说这是最懂她的颜色。想起上周她加班到十点,我在公司楼下等了两个小时,捧着温好的银耳汤,看她和男同事有说有笑走出来。她说“只是普通朋友”,我笑着说“我信”,却在深夜把那罐汤喝到胃绞痛。

现在我蹲在她拉黑我的便利店门口,数着她常喝的巴黎水空瓶。指甲缝里还留着上次替她拆快递划的伤,而她教会我的“懂事”,最终成了她离开的理由。原来有些人的出现,就是为了让你知道,你可以对一个人好到毫无保留,却换不来一句“留下来”。

(本文根据真实故事改编,评论区聊聊:你为一个人做过最傻的事是什么?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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